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所属山东淄博沂源石桥烟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围观数:60转让底价: 253.0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0912 | 保证金: 7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16至2021-10-14 | 竞价开始时间:2021-09-1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10-15 1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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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912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967 | |||||||||||||||
标的名称 | 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所属山东淄博沂源石桥烟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253.0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1-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0-1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永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253.04 | 备案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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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16 |
挂牌公告期 | 1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所有权人为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房屋权属证号为沂源县字第10-2012110171号,用途:仓储,建筑面积:1018.420㎡;土地使用权证号源国用(2013)第0000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674.10㎡,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52-12-23。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对房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其他事项详见鲁永晟评字【2021】第53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标的查看联系人:高文伟,电话:0533 3242081。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自产权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资产如有水、电、物业、采暖等费用欠缴情况,由受让方自行调查并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已符合标的资产受让资格,决定受让标的资产,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开发区中路交叉路口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利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补充披露信息
标题 | 变更内容 | 变更时间 |
关于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所属山东淄博沂源石桥烟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项目的补充信息披露的通知 | 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所属山东淄博沂源石桥烟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告补充披露如下:1、房产租赁情况:承租方为申友鹏,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20000元/年,每年递增5%。2、承租方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继续履行与标的资产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如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4、本项目自补充披露次日起继续公告10个工作日。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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