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水发(云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盘江西路融城昆明湖臻园A区2栋2004室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 - 昆明市 | |
法定代表人 | 温朝金 | 成立日期 | 2021-04-23 |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工业大麻种植;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60.913142 | |
评估价(万元) | -13.3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上善集团有限公司 | 40 | ||
2 | 三宝(重庆)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 | ||
3 | 中昊天源置业有限公司 | 25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31.46 | 86.41 | 445.0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8.39 | 3.85 | 2.63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5-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1.44 | 85.48 | -34.0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21 | -479.09 | -479.09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35.96 | 84.56 | 451.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21 | 6.35 | 6.3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道勤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6-12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51.44 | 52.13 | ||
负债总计 | 85.48 | 85.48 | ||
净资产 | -34.04 | -33.3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3.3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61.013142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0%股权挂牌价格为0.1万元,转让方子公司山东水发天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金60.913142万元,山东水发天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转让方代为收回,债权挂牌价格为60.913142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88.6万元。其中,转让方水发上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万元,实缴出资202.9万元。三宝(重庆)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750万元,实缴出资135.7万元;中昊天源置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5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 3、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XYZH/2025JNAA7B0582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2756号《审计报告》及鲁道勤评报字【2025】第0505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上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经十东路33399水发大厦1518室 | ||
法定代表人 | 贾宝力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关于挂牌转让所持水发(云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请示》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1.01314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4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建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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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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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0.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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