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路40-1号科研楼第1、2、5、6、7层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49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198.89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265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7-13至2026-07-31 |
| 数量: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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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26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439 |
| 标的名称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路40-1号科研楼第1、2、5、6、7层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98.89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7-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3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06 |
| 评估结果(万元) | 198.89 | 备案单位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路40-1号 | 出租面积 | 3977.31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5年 |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详细信息 |
1.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路40-1号科研楼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持有资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证号:济房权证高字第033919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历下国用(2003)第010013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终止日期2049年11月27日,土地面积3696.70平方米。本次拟公开挂牌招租的部分为该科研楼第1、2、5、6、7层,合计3977.31平方米。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租房产年租金评估价值为198.89万元/年(含增值税)。该资产无抵押、诉讼、担保及其他产权负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本项目须同时承租“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科研楼3、4、8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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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7-13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济南市高新区燕子山西路40-1号科研楼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持有资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证号:济房权证高字第033919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历下国用(2003)第010013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终止日期2049年11月27日,土地面积3696.70平方米。本次拟公开挂牌招租的部分为该科研楼第1、2、5、6、7层,合计3977.31平方米。以2026年1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租房产年租金评估价值为198.89万元/年(含增值税)。该资产无抵押、诉讼、担保及其他产权负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本项目须同时承租“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科研楼3、4、8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协议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资产,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改变资产用途,不得将标的资产使用权向第三方转租或用于抵押。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10个工作日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临时性构筑物,以保证生产,建设需符合政策规定,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要确保施工安全。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安全环保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赔偿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需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标的物的日常管理、维护。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须合法经营,确保租赁标的的安全完整,承租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建设、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本项目须同时承租“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科研楼3、4、8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688号未来科技大厦16层、17层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坚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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