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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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467.61万元
项目编号:SDZR19044 保证金: 1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淄博九合矿业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19-07-17至2019-08-13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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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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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张皇路与中轩路路口向西 600 米路南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法定代表人 刘树江 成立日期 2018-03-12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建筑垃圾回收、破碎处理及资源化再生利用;再生混凝土骨料、再生公路路基材料、再生水泥制品、再生商品混凝土、轻质骨料烧制、混凝土预制构件、再生干粉砂浆、再生砂生产及销售;陶粒、墙体材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石料加工、销售;动产、不动产租赁服务;供电服务 职工人数 --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406.62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淄博九合矿业有限公司 40 0
2 淄博圣克莱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0
3 淄博兆银工贸有限公司 30 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117.39 117.39 1,0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审计机构 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19-0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97.67 97.67 1,0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淄博晨光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7-11
评估基准日 2019-02-28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130.85 1,150.07
负债总计 130.85 133.52
净资产 1,000 1,016.5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06.62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项目因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转让方仅提供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
    2、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青银路淄博分公司与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青银路淄博分公司位于临淄区凤凰镇彩家村北、张皇路以南、中轩路以西的土地 149628.52 平方米(合224.4亩),期限:3 年,自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土地租金每亩每年为800.00元,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增8%。 
    3、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行有限公司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淄晨评报字[2019]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淄晨会字[2019]039号《审计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淄博九合矿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临淄区临淄大道 898 号(原临淄区人民西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石建新 注册资本 15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淄博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对淄博九合矿业有限公司转让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67.6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仍由转让方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女士/许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6196106/8619618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wangxj@sdcqjy.com/zhaowx@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