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所属6个25立方废旧油罐
围观数:1139| 转让底价: 0.864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21017 | 保证金: 0.2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08至2022-11-14 | 竞价开始时间:2022-11-0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2-11-1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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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21017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所属6个25立方废旧油罐 | 转让底价 | 0.86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2-11-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0.864 | 备案单位 |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 名称 | 6个25立方废旧油罐 | 计量单位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存放地 | 山东潍坊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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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08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处置的油罐位于地下,转让方做清罐处理,但不保证清罐处理后完全无残油废渣。标的资产部分已拆除主要部件,或部分零件缺失。转让标的的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水评报字 [2022]第2043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行承担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标的清罐、拆除、运输等全部费用。并承担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和安全环保责任,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或聘请的拆除施工单位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不得破坏厂区构建筑物,如有损坏,视情况赔偿。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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