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4年使用权
围观数:563转让底价: 49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174 | 保证金: 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3-10至2025-03-21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3-10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3-24 10:00:00 |
数量: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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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174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478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4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49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3-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3-2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0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 | 出租面积 | 1221.6 |
出租用途 | 商务酒店 | 出租期限 | 4年 |
免租期限 | 10天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租金 |
详细信息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产权证号:鲁(2022)济南市不动产第0087881、0087238、0087241、0087242、0087228、0087234、0087237、0087227、0087216、0087225、0087220、0087232、0087229、0087223、0087236、0087244、0087226、0087239、0087240、0087235、0087231、0087277、0087243、0087233号;意向方可联系出租方协助踏勘现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房产具备使用条件。看房联系人:蒲军,电话:15098735456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3-10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出租标的租赁期4年,每年租金、物业费相同。每年年租金、物业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上半年租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物业费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物业费在上期租金、物业费到期前,提前30日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将房产以现状出租,证载出租面积合计:1221.6平方米,意向方可联系出租方协助踏勘现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房产具备使用条件。看房联系人:蒲军,电话:15098735456 2.租赁单价不低于1.1元/平方米/天,年租金不低于49万元(含:租金42.8万元/年、物业管理费6.2万元/年;租金单价0.96元/平方米/天、物业管理费单价0.14元/平方米/天),支付方式按半年预付租金、物业费。 3.出租标的租赁期4年,每年租金、物业费相同。每年年租金、物业费分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上半年租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物业费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物业费在上期租金、物业费到期前,提前30日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4.该房产目前由第三方占用中,截至挂牌日,出租方与占用方就房屋返还和租金支付事宜尚未处理完毕,不排除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屋返还和租金支付问题的可能性。如出租方与现占用方就房屋返还等事宜不能协商解决,最终通过诉讼解决将会影响出租方交付房屋的时间。 5.此标的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分租。 6.如遇政府征收、拆迁、土地储备、政府整体规划等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腾退。 7.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8.承租方交纳的基础服务费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9.该房屋用作承租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房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10.承租方未能向出租房按时支付租金、物业费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应付而未付租金、物业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拖欠租金、物业费1个月以上的,则出租房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租金、物业费等全部费用,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出租方3个月的租金、物业费作为违约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上半年租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物业费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物业费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时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费、物业费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有欠费或因此产生纠纷,由承租方最终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交清欠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后隐患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济南 | ||
法定代表人 | 常丽丽 | 注册资本 | 75150.5964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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