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包(一)
围观数:1421| 转让底价: 1,150万元 | |
| 项目编号:SSZC220264H | 保证金: 1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委托方: 淄博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2-09至2023-02-24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2-28 11:3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3-01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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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SZC220264H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淄博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包(一) | 转让底价 | 1,15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3-02-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2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24 |
| 评估结果(万元) | 1,359.7882 | 备案单位 | |
| dict_property_type_others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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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09 |
| 挂牌公告期 | 12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dict_pay_mode_1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资产名称)。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物1:钢结构,建筑面积 21060 ㎡,用途 主厂房; 建筑物2:砖混,建筑面积 47.58 ㎡,用途 厕所; 建筑物3:砖墙保温板,建筑面积 457.7 ㎡,用途 车间会议室; 建筑物4:钢结构,建筑面积 178.5 ㎡,用途 配电室; 建筑物5:钢结构,建筑面积 570.02 ㎡,用途 油漆仓库; 建筑物6:砖墙保温板,建筑面积 75.6 ㎡,用途 职工浴室; 建筑物7:砖混,建筑面积127.58 ㎡,用途 职工浴室; 构筑物1:水泥地面(含钢轨),面积10680㎡; 构筑物2:西院墙,面积807.6㎡; 构筑物3:北院墙,面积936㎡。 具体参考鲁信源评报字(2022)第023号《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2、上述资产所涉及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以现状拍卖,交易完成后无法在相关部门进行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 3、本次转让资产范围为标的简介中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不含建筑物及构筑物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且上述建筑物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一致,建筑物实际所有权人为淄博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现登记在莱芜钢铁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名下,转让标的由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淄博钢构分公司租赁使用。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此特别提醒。 4、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实物为准。委托方及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5、竞买人务必于参与竞买前与土地使用权人和承租人充分沟通了解资产现状及资产转让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并自行联系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后续租用土地的事宜。如竞买成功后需要进行拆除的请务必于参与竞买前与承租方就拆除时间及拆除期限协商一致,因拆除工程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需根据合理价值向承租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联系人:杨经理 13356891771、齐律师 15092303262) 6、评估报告中标的物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成交后不予退款。 7、标的查看联系人: 路经理 电话: 17561429529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委托方及本中心不对资产的交割事宜进行担保。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割事宜,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交纳、补交可能存在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暖等其他欠费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暖等其他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如标的权属登记以外部分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接的过程中,如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且委托方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挂牌结果通知书》和身份证明赴管理人指定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创业大厦13层,联系人:齐律师15092303262)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办理标的交割事宜。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委托方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 | 淄博莱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
| 委托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 | *** | |
| 企业类型 | dict_com_type_9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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