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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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548.46万元
项目编号:SZZR20071 保证金: 1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0-08-07至2020-09-03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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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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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法定代表人 王士业 成立日期 2006-01-06
注册资本 60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石、聚氯乙烯、烧碱、液氯、提质煤、煤焦油的研究、生产及销售 职工人数 5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0
评估价(万元) 548.4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300000000
2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50 300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7,971.458994 9,557.695681 28,413.76331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4.811932 -23,084.495541 -23,084.495541
审计机构 山东光大恒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9-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935.138258 10,192.27096 -2,257.13270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4.481763 -30,670.896015 -30,670.896015
审计机构 山东光大恒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7-01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7,935.14 11,289.19
负债总计 10,192.27 10,192.27
净资产 -2,257.13 1,096.9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48.46
律师事务所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57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光会审字[2020]第164号《审计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15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 曹传波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权转让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48.4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及债务。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权证变更过程中的产生的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摘牌后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周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386412009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wangxj@sdcqjy.com/zhaowx@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