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泰安新海水煤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新泰市新汶办事处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泰安市 | |
法定代表人 | 陈洪水 | 成立日期 | 2005-03-23 | |
注册资本 | 12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集体企业 | |
经营范围 | 水煤浆生产、销售;水煤浆技术研发及设备销售;煤炭批发、零售;煤粉加工、销售;煤泥、瓷石销售;矿用机械及配件销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0 | |
评估价(万元) | 802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新泰联盛贸易有限公司 | 51 | 6120000 | |
2 | 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3000000 | |
3 | 新泰佳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6667 | 2000000 | |
4 | 五莲县恒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7.3333 | 88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228.67 | 4,274.81 | 1,953.8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68.23 | 74.72 | 74.72 | ||
审计机构 | 济南拓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303.71 | 4,651.32 | 1,652.3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80.31 | 43.62 | 43.62 | ||
审计机构 | 济南拓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106.92 | 4,735.22 | 2,371.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467.42 | 417.84 | 417.8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拓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无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6,303.71 | 6,223.84 | ||
负债总计 | 4,651.33 | 4,651.33 | ||
净资产 | 1,652.38 | 1,572.5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02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泰安新海水煤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缴1200万元。 2、泰安新海水煤浆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为租赁,出租人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出租面积为9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18000元。 3、据(2022)鲁0203执2172号,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泰安新海水煤浆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公示冻结。冻结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7日。 4、目前泰安新海水煤浆有限公司未结案诉讼3起。分别是(2024)鲁 0982 民初 9939号与山东宇博能源有限公司与新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鲁 0982 民初 9717 号与新泰市兴禹工贸有限公司与新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鲁 0982 民初 9716 号与新泰市振宇商贸有限公司与新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5、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6、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新泰联盛贸易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汶中路4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鑫 | 注册资本 | 1388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21.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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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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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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