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所属“北仑海豚”散货船
围观数:39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3,479.56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602 | 保证金: 5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大唐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2-31至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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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602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924 |
| 标的名称 | 大唐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所属“北仑海豚”散货船 | 转让底价 | 3,479.5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2-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28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3,479.56 | 备案单位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闲置 ☑出租 □报废 □其他 2、标的资产的概况。 “北仑海豚”船舶基本情况及参数: 船名·船籍港·呼号:北仑海豚(青岛港籍,国际呼号:BSVE) 建造信息:日本 Tsuneishi Shipbuilding Co.,Ltd 建造,1997-06-17 交船,强制报废日期 2030-06-16。 航区与用途: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散货船。 主尺度:总长225米,型宽32.2米,型深18.3米。 吨位与载重:总吨位36592t,净吨位23057t,空船重量9772t,参考载货量69548 t。 动力装置:内燃机主机,总功率7575 KW。 结构与货舱:钢质船体,纵横混合骨架式结构,7个货舱,滚动式活动舱口盖。 登记与识别:船舶登记号 050125000077,船舶识别号 CN19974926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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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31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资产租赁情况:2025年3月,平潭润源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称“承租方”)取得“北仑海豚”散货船光船租赁的承租权,租赁期限为60个月。 “北仑海豚” 转让方作为出租人,有权在2026年4月1日及以后解除合同并根据承租人最后一次航行时间通知受让方交船。若提前解除,需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根据承租人最后一次航行时间通知受让方交船。 2、根据转让方2025年9月3日与承租方润源公司沟通船舶相关事宜备忘,租约未满转让船舶,需要补偿承租方坞修费用(包括特检费、维修费)剩余未收益期间的部分、以及交船时剩余燃油(包含未开封的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及物料备品备件(工具、油漆等)价值;若交船日期早于2026年4月1日,受让方需承担船员工资45 万元及船舶公司管理费4 万元;“北仑海豚”散货船待摊销维修费分别为2024年维修费用不超过600万元,受益期间为2024年3月31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日受益金额为6,569.62元;2025年维修费用不超过250万元,受益期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合计每日受益金额为约13,418.94元,受让方需要补偿承租方坞修费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交船日分摊计算。 3、标的资产“北仑海豚”散货船特别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6月17日止。 4、标的资产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税率13%)、转让方的企业所得税由转让方承担;印花税由受让方及转让方各自承担,其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标的资产交接地点中国沿海一个安全船厂码头泊位、港口码头泊位或指定锚地,由转让方选择。转让方提前3天以邮件形式通知受让方交船的时间和交船地点,受让方收到交船通知之日起1天内回复确认收到通知,并按照转让方通知时间地点进行交船,若受让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接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索赔。转让方按船舶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7、意向受让方在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进行登轮勘验,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船舶及其船用配套设备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数量、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登轮勘验事宜,转让方根据船舶靠港时间和停泊港口安排踏勘,未按照转让方踏勘安排时间进行踏勘的,转让方不另行接待踏勘,未经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须在踏勘时向转让方提交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老师18561360246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5)第149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该项目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按照公告的合同模板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详见附件),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将交易保证金中的 4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支付承租方坞修费、剩余燃油(包含未开封的液压油和润滑油等)、物料及备品备件等款项。产权中心可按照交易双方履约保证划转申请,将履约保证金中应付承租方等额费用部分支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意向受让方账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收到交船通知之日起1天内回复确认收到通知,并按照转让方通知时间地点,凭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进行交船,若受让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接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船日船上归承租方所有的剩余燃油(包含未开封的液压油和润滑油等)、物料及备品备件(油漆、工具等)由受让方有偿接收。受让方与承租方对船上剩余油料进行现场测量,以交船日量仓为准,油费单价按照原承租方距离交船日最近一次加油发票列示含税单价为准。物料及备品备件(油漆、工具等)于实际交船日据实结算,价格按照物料采购发票确定。 10、受让方承诺于交船日与承租方签订协议,自行约定坞修费、剩余燃油(包含未开封的液压油和润滑油等)、物料及备品备件(油漆、工具等)等结算方式。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方通知的交船日,双方办理船舶交接手续,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该船舶正式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负责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车费。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之时起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由受让方承担。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新船东的注册登记等手续,自行负责办理船舶所有权变更和变更前置及后续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船舶交接检验、营运船舶交易鉴证费等,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船舶交接确认书》后 10日内,配合转让方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手续。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如因不符合船舶买卖政策或法规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交易保证金在补偿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费用后,受让方按剩余交易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1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受让方完全接受船舶的状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合同签署和交接船舶,否则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产权后,转让标的上不能继续出现或使用原船名(中英文)、船东公司、管理公司信息等字样及相关标识。受让方需在完成船舶交接后3天内自行清理该等字样和标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大唐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6号名嘉国际1号写字楼8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徐美召 | 注册资本 | 1000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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