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15--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
围观数:82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20.8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95808 | 保证金: 6.24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9-17至202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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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95808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052 |
标的名称 |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15--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20.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9-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20.8 | 备案单位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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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9-1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资产无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标的数量和质量均以实际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 原用途,不承担瑕疵担保,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意向受让方必须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意向受让方需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税金。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冠评报字[2025]第A004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或拒绝履约,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交割时若发现实物与明细表内有偏差,则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内资产评估价格退或补相应货款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 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在转让方处作业,包括装卸及运输等,应遵守转让方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转让方有权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受让方进行处罚,由此导致的安全责任或其他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批标的资产作为废旧物资进行转让,本批设备禁止受让人回收后作为二手设备转售,若受让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不恰当行为产生的安全、产权等纠纷, 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24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崂山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卿宇 | 注册资本 | 4032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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