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长兴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大众牌黑色帕萨特
围观数:91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10.5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134 | 保证金: 3.1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济南长兴商贸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2-10至2026-02-14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134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360 |
| 标的名称 | 济南长兴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大众牌黑色帕萨特 | 转让底价 | 10.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2-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2-1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华典章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28 |
| 评估结果(万元) | 9 | 备案单位 | 济南天桥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汽车牌 | 车牌号码 | 鲁SV5859 |
| 车架号 | LSVCF6C43LN114947 | 权证 | 370040725827 |
| 登记日期 | 2021-01-14 | 颜色 | 黑色 |
| 排量(ml) | 数量 |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87042 | 年检至 | 2027-01-31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闲置。 2、标的鲁SV5859:车辆车身黑色;车架号:LSVCF6C43LN114947;发动机号:682589;发动机型号:DPL;排量:1984ml/137kw; 初次登记日期为2021.01.14;年检有效期止2027年1月31日;交强险终止日期2027年1月8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已行驶87042公里。 |
||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2-10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按现场展示现状转让及交接,转让方对车辆的说明及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不构成品质担保、现状法律依据及移交凭据,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若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以现场实物为准。 2.标的机动车无租赁、无抵押,无重大事故及瑕疵。 3.意向受让方如需现场看货,须提前预约、文明看货;踏勘期间,因受让方单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看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时先生,13791056340。 4.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期间,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承担;本次权属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办理地约定为山东省济南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若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由其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6.车辆过户完成后,转受让双方方可办理移交手续;过户办结后,转让方不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 7.标的车辆移交前,所发生的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发生的上述相关事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完成移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8.车辆过户后,若年检、保险已过期,相关补办、续期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车辆保险不支持变更、过户,过户后所有保险、年审相关费用及补缴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由其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确认。 9.转让方仅承担提供现有相关资料的过户协助配合义务,其余过户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不承担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因政府部门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权属变更迟延,受让方不得主张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10.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1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华典章评报字[2026]第020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挂牌公告期内已自行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标的情况,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全部内容、程序及标的现状(含瑕疵),自愿承担全部受让风险及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还,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成交后自行办理车辆过户、保险及年审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费用),具体费用情况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逾期不办理的,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不得就标的现状与公告明细不一致、标的瑕疵等相关事宜,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行承担;非因转让方原因引发的风险因素,由自身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长兴商贸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药山西路与美里路交叉口西北120米处万科北宸之光雅园6号楼2层210 | ||
| 法定代表人 | 宫教勇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