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日报建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9%股权
围观数:2转让底价: 49.3724万元 | |
项目编号:ZBZR250024 | 保证金: 1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烟台光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6-17至2025-07-14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烟台日报建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3号华夏传媒大厦1005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烟台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毅 | 成立日期 | 2020-12-07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音像制品出租;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大数据服务;平面设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地整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食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49.372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烟台市建投城市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51 | 51 | |
2 | 烟台光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49 | 49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51 | 47.26 | -30.7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3.98 | -65.99 | -65.99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2.42 | 34.89 | -2.4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3.12 | 28.28 | 28.28 | ||
审计机构 | 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9.5 | 21.87 | 7.6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 | 1.8 | 1.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安徽新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4-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2.42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34.89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2.47 | 100.7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9.372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皖新审字(2024)第474号、山冠会审字(2025)21号审计报告和皖新评报字(2024)第183号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光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刚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烟台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烟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烟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烟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9.372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完成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后期不继续使用涉及烟台日报建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烟台光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烟台日报”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以上述两企业子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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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力。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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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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