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持有的构筑物及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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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660万元
项目编号:SSZC250194 保证金: 2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委托方: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21至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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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SZC250194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持有的构筑物及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 转让底价 2,660万元
挂牌日期 2025-11-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1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13
评估结果(万元) 2,349.734223 备案单位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1-21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为重整涉及的相关资产,主要包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部分无形资产等,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详情如下:
房屋建筑物:约23宗,包含化水车间工房、24#住宅楼公寓楼、热电站主机房一期二期工房、浴池等资产,部分建筑物无权属证明;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约89宗,包含曝气池、沉池、浆池水池、捞浆池、南北接厂区原排水沟、料厂砖地面、车棚等资产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约14宗,包含智能化财务分析系统、检验系统、综合报表与决策分析系统等资产;
以上资产包内的工房、构筑物需购买方拆除处置。
具体详情见天兴评报字[2025]第0677号《资产评估报告》。
2、委托方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损坏程度的任何担保,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
4、该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处置,并以现状进行交付。委托方对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土地及房屋、构筑物的用途、面积、类型等相关内容均以权证登记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存在未取得权属证明情况,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构筑物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判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委托方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书。
5、部分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委托方不承担解除拟处置资产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拟处置资产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标的已知抵押、查封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
6、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7、受让方需对拆除的范围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在临清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拆除过程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并根据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环境监测,拆除活动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
8、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9、意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间亲自实地看样,须与联系人提前沟通,并根据《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要求预约踏勘,标的查看联系人:石经理  15269127330 郝经理 0531-86196163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持有方、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该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程序。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等。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和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受让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有关税、费、规划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该资产后续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等权证事宜请买受人自行向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办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如标的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方协助执行的,由受让方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法院向有关方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2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意向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履行相关安全责任,施工完毕后,经委托人验收,未违反《安全管理协议》及委托人施工要求的,则根据合同及相关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于参与竞买前亲自实地看样,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本次处置标的实际转让范围和内容及相对应的实物已进行了现场核对并确认无误。《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期间的必要文件。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该项目交易费用,按照成交额的0.5%,最高收取50万的标准支付交易费用。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有权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委托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临清市西门里街
法定代表人 王立东 注册资本 65439.5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石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5269127330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附件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包2)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1、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等(包2)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包2)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4、环保管理协议(包2) 查看附件材料
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