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全润装配式工程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围观数:495转让底价: 8万元 | |
项目编号:ZBZR230010 | 保证金: 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聊城市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11-03至2023-11-30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聊城市全润装配式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民生凤凰城四号院综合楼二楼201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聊城市 | |
法定代表人 | 张广涛 | 成立日期 | 2020-04-03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市政、电力、水利、公路桥梁、消防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及网架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和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和养护管理;建筑工程咨询服务;勘察科研设计;工程试验检测;智慧城市;职业技能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培训及劳务派遣前置许可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劳务信息咨询;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机械设备采购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铁路工程所需材料采购销售;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0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鑫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51 | 5100000 | |
2 | 聊城市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49 | 49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4 | 40.45 | -39.4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6.5 | -16.5 | ||
审计机构 | 邯郸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1.53 | 81.53 | 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44.58 | 44.58 | ||
审计机构 | 聊城正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1.15 | 52.15 | -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43.58 | 43.5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聊城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聊城市铁路机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0-2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81.53 | 81.53 | ||
负债总计 | 81.53 | 81.53 | ||
净资产 | 0 | 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49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49%,实际出资为0,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49%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0。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聊坤信评报字【2023】第38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聊城市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3号莲湖大厦25层 | ||
法定代表人 | 陈庆鹏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聊城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聊城市铁路机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聊城市铁路机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共聊城市铁路机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限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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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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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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