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源牧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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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项目编号:SZZR250109 保证金: 1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天津南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6-02-12至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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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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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天津南源牧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SZZR250109)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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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南源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御路800号 所在地区 天津市 - 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 王庆华 成立日期 2022-11-14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经营;动物饲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种畜禽生产;牲畜屠宰;饲料生产;水产苗种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兽药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会议及展览服务;谷物种植;蔬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烟草种植;食用菌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智能农业管理;肥料销售;农业园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粮食收购;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草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销售(不含犬类)。(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37.95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天津南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775.39 1,780.03 -4.6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57 -312.98 -313.39
审计机构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5-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28.5 674.1 -145.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1 -252.16 -252.16
审计机构 天津国嘉龙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6-01-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67.35 527.12 -159.7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5.4 -5.4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1-29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528.5 536.15
负债总计 674.1 674.1
净资产 -145.6 -137.9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37.95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除审计报告载明的涉诉情况外,标的公司新发生(2026)津0319民初3480号、(2026)津0319民初3753号诉讼,由标的公司作为原告向债务人起诉要求清偿账款,涉案金额分别为42.73万元和70.77万元。
2.天津南源牧业有限公司自建羊舍坐落于第三方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之上,天津南源牧业有限公司不具备就该羊舍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产权转让即为对该事项确认。
3.2024年11月,标的公司作为联合体之一,中标天津市东丽区高标准设施农业项目(一期)。项目为EPC+O模式,标的公司为项目运营方,并签订《东丽区高标准设施农业项目(一期)合作协议》,标的公司须按照《合作协议》履行项目运营义务;如未按《合作协议》履行,可能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合作关系终止风险、潜在诉讼等风险。具体详见华夏金信评报字[2025]331号第21页、津龙弘审字[2025]B846号第16页。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华夏金信评报字[2025]331号、尤振(济)审字[2025]第0091号、津龙弘审字[2025]B846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新北路704号房屋2楼264室(存在多址信息)
法定代表人 陈开新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产权中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保证金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山东省农业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