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怡景园入口商场(南楼)5年使用权
围观数:12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83.43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427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城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08至2025-05-21 |
数量: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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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42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888 |
标的名称 | 银座怡景园入口商场(南楼)5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83.43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5-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2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7号银座怡景园东门 | 出租面积 | 1008.685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等 | 出租期限 | 原则上不超过5年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付 | |
详细信息 |
银座怡景园入口商场(南楼)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7号银座花园小区东门南侧,面积1008.685平米,共三层。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产权证书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公司”),因久信公司注销,该项资产使用权转让给山东省城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临近银座购物广场(银座花园店)、华联鲜超、拉菲公馆商业街、万象城、财富中心、奥体中心、奥体金融中心等商圈;周边环绕中国/农业/建设/民生/浦发/齐鲁银行等;龙奥大厦、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美术馆等3公里辐射。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0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出租资产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7号银座花园小区东门南侧,面积1008.685平米,共三层。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所有权归山东省城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租金底价2.266 元/平米/天,每两年递增3%。 3.该出租资产位于银座花园东门入口处,临近居民楼,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需妥善处理好与居民之间的关系。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本项目开业前消防验收手续。 5.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期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住建委办理装修改造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装修方案需通过消防验收,并将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出租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没有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工作。 9.意向承租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不得损害出租人权益、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1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11.意向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维护租赁物的良好状态等。 12.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4.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同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城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5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贵国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侯莎 | 看货联系电话 | 18505317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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