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一宗
围观数:22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649.546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700 | 保证金: 6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02至2025-07-15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0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1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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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700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一宗 | 转让底价 | 649.546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649.5462 | 备案单位 |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债权本金398万元,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抵押及保证措施如下:一是蓬莱锦明水产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蓬莱市刘家沟镇烟潍路北解西村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蓬房权证刘字第20123453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12第0308号不动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数额573.4542万元);二是王芳名下的坐落于蓬莱市海市西路6号正大怡景小区5号楼1-102号(不动产权证号:蓬房权证阁字第20115871号)房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数额76.092万元);三是山东蔚阳栾家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蓬莱蔚阳水泥有限公司、蓬莱市龙马欣盛墙业有限公司、葛晓冬、王芳、赵益、刘天凤在2850万元的最高额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合计649.5462万元。(债权金额以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债权本金398万元,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抵押及保证措施如下:一是蓬莱锦明水产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蓬莱市刘家沟镇烟潍路北解西村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蓬房权证刘字第20123453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12第0308号不动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数额573.4542万元);二是王芳名下的坐落于蓬莱市海市西路6号正大怡景小区5号楼1-102号(不动产权证号:蓬房权证阁字第20115871号)房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数额76.092万元);三是山东蔚阳栾家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蓬莱蔚阳水泥有限公司、蓬莱市龙马欣盛墙业有限公司、葛晓冬、 王芳、赵益、刘天凤在2850万元的最高额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合计649.5462万元。(债权金额以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其他事项参见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山支行与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号:YTB(2022)号《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及(2023)鲁0602执异238号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购买。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新港路2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涛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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