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七星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董家村1210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洞宇 | 成立日期 | 2020-04-10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发与技术推广;装饰材料及家具安装;建筑围护、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设备、装配式装修材料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1,486.854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济南临港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51 | 25500000 | |
| 2 | 山东七星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49 | 24500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5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7,674.8 | 12,810.38 | 4,864.42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370.44 | 27.07 | 27.07 | ||
| 审计机构 | 山东润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6-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8,147.19 | 13,249.06 | 4,898.14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024.11 | 33.71 | 33.71 | ||
| 审计机构 | 山东润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6-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8,132.1 | 13,011.25 | 5,120.85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918.07 | 230.32 | 230.32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8-28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31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18,147.19 | 19,079.86 | ||
| 负债总计 | 13,249.06 | 13,249.06 | ||
| 净资产 | 4,898.13 | 5,830.8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486.854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其中,转让方济南临港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50万元,实缴出资2550万元。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共欠股东山东七星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款项共计26801814.78元。2026年9月3日,股东山东七星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发催款函,要求标的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前偿还该笔欠款,逾期将按LPR的两倍主张利息。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以在建工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做抵押,向济南农商银行历城支行借款总计6076.14万元。 4.2026年4月9日,山东广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标的企业有关《供货合同》(专用)纠纷,涉案总金额计 15万元。2026年9月2日,标的企业就上述诉讼事项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讼。上述诉讼及反诉讼事宜均发生于评估基准日后,未纳入本次审计评估范围,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研判并承担。 5.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润铭会审字(2026)第110号《审计报告》及鲁中天资评字(2026)第0708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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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临港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5号楼533室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宗刚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0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5%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历城区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临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转让山东七星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事项审签单》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746.226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其余款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事项,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盗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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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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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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