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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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7,569.11万元
项目编号:ZBZR210055 保证金: 2,27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烟台市蓬莱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12-16至2022-02-15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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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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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蓬莱阁街道北关路133号12号楼345室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苏晓聪 成立日期 2019-12-12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7,569.11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朱敦尧 43 21500000
2 烟台市蓬莱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40 20000000
3 沈冲 2 1000000
4 武汉明晟智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5000000
5 苏晓聪 2 1000000
6 蒋晖 3 15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0 0 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审计机构 山东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000.03 0.03 5,0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11-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000.03 0.03 5,0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烟台市蓬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9-29
评估基准日 2021-06-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5,000.03 21,626.05
负债总计 0.03 0.03
净资产 5,000 21,626.0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7,569.11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大信审字[2021]第2-10194号《审计报告》及烟浩正评报字(2021)第17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烟台市蓬莱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登州路33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宁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7,569.1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2,27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标题 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关于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项目的补充信息披露的通知 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项目,根据转让方意见,原公告中“受让方资格条件”第二条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2021-12-17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