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6%国有股权及3492.91万元债权
围观数:594转让底价: 6,113.9万元 | |
项目编号:YQCQ220023 | 保证金: 183.417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08至2022-12-05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宁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内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宁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家荣 | 成立日期 | 2018-06-06 | |
注册资本 | 6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危险废物治理服务(须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固体废物治理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环境评价,环保工程;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测;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的检测及污染治理;环保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环卫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危险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环保大数据开发;物联网平台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3,492.91 | |
评估价(万元) | 2,620.9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6 | ||
2 | 烟台国奥投资有限公司 | 34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313.35 | 4,433.92 | 4,879.4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50.34 | -150.34 | ||
审计机构 | 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9-16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695.75 | 4,503.87 | 4,191.8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687.54 | -687.54 | ||
审计机构 | 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2-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561.62 | 3,461.62 | 5,10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28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16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8,695.75 | 8,872.19 | ||
负债总计 | 4,503.87 | 4,503.87 | ||
净资产 | 4,191.88 | 4,368.3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620.99 | |||
律师事务所 |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收资本51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3960万元,实缴出资3060万元,占标的企业实收资本的60%,转让方本次转让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2620.99万元。 2、 本项目挂牌金额6113.9万元,其中标的企业66%股权挂牌价格为2620.99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9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本息挂牌价格为3492.91万元。具体详见《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情况说明》。 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长恒信特审报字〔2022〕0088号 《审计报告》及长恒信评报字(2022)第062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七宝山一路1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铁城 | 注册资本 | 3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6%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济宁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6%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113.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将债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公司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烟台国奥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济宁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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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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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83.417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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