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规划建设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转让
围观数:804转让底价: 395.6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20034 | 保证金: 118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水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6-24至2022-07-21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水发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恒明湾创汇中心3栋A座1505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路华 | 成立日期 | 2019-05-22 | |
注册资本 | 10008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堤防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2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385.2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40 | ||
2 | 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 | ||
3 | 北京筑安鼎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4 | 上海晶涵管理咨询中心 | 5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17.95 | 592.32 | 1,025.6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127.83 | 28.39 | 25.66 | ||
审计机构 | 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775.41 | 814.37 | 961.0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106.3 | -63.4 | -64.6 | ||
审计机构 | 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2-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058.15 | 1,944.4 | 1,113.7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441.38 | 62.97 | 61.1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5-05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775.41 | 1,777.38 | ||
负债总计 | 814.37 | 814.37 | ||
净资产 | 961.04 | 963.0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85.2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8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水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003.2万元,实缴出资400万元;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502.8万元,实缴出资350万元;北京筑安鼎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001.6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上海晶涵管理咨询中心认缴出资额500.4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40%股权为实缴出资。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健诚专审字[2022]第029号《审计报告》及坤信评报字[2022]第48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宇路750号5号楼1-201 | ||
法定代表人 | 闫芳阶 | 注册资本 | 4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95.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目前在建工程11项,总合同额1.6亿,未完成合同额约1.3亿,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及相关在建工程;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企业章程的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为保证标的企业在建工程的质量,受让股权购,承诺维持标的企业资质的相关配置不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安置转让方全体21名在岗职工,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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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购买本项目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不得为信托、投资基金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同等条件下,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的企业优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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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18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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