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 项目编号 | ZLCQ260012 | 监测编号 | G62026SD1000023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40,000 - 999,999,999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8.4976 - 28.4976 |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26,105.35 - 26,105.35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1 |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65,500 | 100 | 71.5024 |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1.若本次增资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则自动延长信息发布期限,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4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满后,若仍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本次增资项目自动撤牌。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若挂牌公告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投资总额小于40000万元,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可延长4个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若最终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若最终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超过2家及以上,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最终投资方的遴选。),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重点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增强资本流动性,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 |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财务投资者,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编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878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00,362.58万元。 1.持股比例及注册资本:拟增加注册资本26,105.35万元,引进的财务投资者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不高于28.4976%,原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71.5024%。本次募集拟引入一个投资方,最终双方持股比例以实际募集金额及增资价格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65,500 万元增至91605.35万元。 2.增资定价原则:增资金额以经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增资价格不低于1元/每注册资本。 3.增资金额:意向投资者报价不得低于40000万元,报价无金额上限。 4.增资资金安排:26,105.35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5.控制权要求:增资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仍为第一大股东,公司纳入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878号)。 | |||
| 评估价 | ||||
融资方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朱先磊 | 成立日期 | 2017-11-29 | |
| 注册资本 | 655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 营业范围 | 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 前一年度 2025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393,796.62 | 210,809.02 | 182,987.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49,141.84 | 13,219.22 | 9,792.85 |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 前二年度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410,770.8 | 222,640.34 | 188,130.4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541,042.69 | 37,923.16 | 34,717.73 |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 前三年度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605,981.82 | 433,836.99 | 172,144.83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504,601.34 | 5,585.13 | 3,081.86 |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5-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393,796.62 | 210,809.02 | 182,987.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49,141.84 | 13,219.22 | 9,792.85 |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696874389D]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企业信用公示报告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征信报告作为报名附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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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本次增资仅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实缴全部增资价款。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增资协议》的签订,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且资金来源穿透核查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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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4,00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 信息公告需求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4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若挂牌公告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投资总额小于40000万元,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可延长4个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若最终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若最终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超过2家及以上,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最终投资方的遴选。)),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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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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