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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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00万元
项目编号:SDZR260074 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郯城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23至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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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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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SDZR260074)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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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建设路129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临沂市
法定代表人 皮广伟 成立日期 2023-08-10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鞋帽批发;娱乐性展览;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办公用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茶具销售;美发饰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礼品花卉销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68.568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郯城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 2000000
2 南京万柿便利有限公司 30 1500000
3 皮广伟 30 15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81.648351 474.54269 -92.89433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26.368148 -592.894339 -592.894339
审计机构 北京公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5-10-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75.26981 446.694125 -171.42431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47.718172 -78.529976 -78.529976
审计机构 北京万物之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6-05-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62.057573 454.540318 -192.48274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00.491112 -19.576939 -19.57693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深圳佳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郯城县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5-20
评估基准日 2025-10-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75.27 275.27
负债总计 446.69 446.69
净资产 -171.42 -171.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8.568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其中,转让方郯城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北京公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公达审字(2026)第L-487号《审计报告》、北京万物之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万物之始审字【2025】第MM1150号《审计报告》及深圳佳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佳和评报字(2026)第JA097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郯城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建设路127号
法定代表人 赵兵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临沂市 郯城县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郯城县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临沂万柿便利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毕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