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金属块5号--黄色金属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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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8.84907万元
项目编号:SSZC26017805 保证金: 1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委托方: 商河县人民法院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16至2026-06-30
竞价开始时间:2026-06-16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7-01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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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SZC26017805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黄色金属块5号--黄色金属块资产 转让底价 8.84907万元
挂牌日期 2026-06-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3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9.8323 备案单位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1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为涉诉资产,黄色金属块资产。标的拆分受让。
标的一:黄色金属块1号:投资金条 数量200g 莱百NO.00016366,中间有剪痕。
标的二:黄色金属块2号:投资金条 数量100g 莱百NO.00115585,中间有剪痕。
标的三:黄色金属块3号:投资金条 数量100g 莱百NO.260993,中间有剪痕。
标的四:黄色金属块4号:投资金条 数量100g 莱百NO.259786,中间有剪痕。
标的五:黄色金属块5号:投资金条 数量100g 莱百NO.261928,中间有剪痕。
标的六:黄色金属块6号:投资金条 数量20g 莱百NO.00196905,中间有剪痕。
标的七:黄色金属块7号:投资金条 数量50g 莱百NO.711365,中间有剪痕。
具体详见华东众联(山东)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华东资评报字(2026)第811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无发票、无凭证、非全新,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资产一经受让,不可退换,意向受让方未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标的实际状况的认可。
3、交易标的均为非标准化产品,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则不得以不了解网络竞价方式或不了解交易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本项目交易标的不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4、本次处置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转让委托方和交易机构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详细勘察交易标的实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谨慎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交易过程中,若意向受让方发生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推进交易、放弃受让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等违约行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采取扣除保证金、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处理办法。
6、因标的物存放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分化变质、质量、重量等各种因素的变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表示认可,不得以此悔拍、追究处置方赔偿。标的可能存在破损、残缺、新旧情况不明等现状,请谨慎购买。 
7、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13589041578。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交割手续,超过交割期限仍未领取标的的,委托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查阅由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等),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交接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委托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易、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委托方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提供邮寄或寄存服务。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9、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交易额200万元以下的,按5%;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1%;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商河县人民法院
委托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商河县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蔡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3589041578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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