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328号金源花园B区(金安大厦)A、B区连接体,2202单元--福州市六一北路8处不动产产权转让
围观数:89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209.93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33902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13至2025-11-26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1-13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1-27 1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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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33902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593 |
| 标的名称 |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328号金源花园B区(金安大厦)A、B区连接体,2202单元--福州市六一北路8处不动产产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209.93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26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209.93 | 备案单位 |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西侧金源花园B区(金安大厦)A、B区连接体,2202单元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5.44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 |
| 详细信息 |
1、标的不动产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328号,位置优越;环境好,人文素质高;生活舒适;配套齐全,交通方便。 2、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 让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鲁评)评报字[2025]第 ZC10053 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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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13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可抵扣购房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不动产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328号,位置优越;环境好,人文素质高;生活舒适;配套齐全,交通方便。 2、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 让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鲁评)评报字[2025]第 ZC10053 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可抵扣购房款。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福州市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功 | 注册资本 | 10亿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 看货联系人 | 鲍振博 | 看货联系电话 | 18615638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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