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4:聊城市古楼办事处东昌西路188号管道局家属院6幢1单元302室--聊城东昌西路188号、107号8套房产
围观数:49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38.439936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103704 | 保证金: 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10-08至2026-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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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103704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2083 |
| 标的名称 | 标的4:聊城市古楼办事处东昌西路188号管道局家属院6幢1单元302室--聊城东昌西路188号、107号8套房产 | 转让底价 | 38.43993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10-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聊房权证古字第0111015006号 | 地址 | 聊城市古楼办事处东昌西路188号管道局家属院6幢1单元302室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5.04 | 建筑结构 |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 |
| 详细信息 |
标的资产坐落:聊城市古楼办事处东昌西路188号管道局家属院6幢1单元302室;建筑面积55.04㎡;装修程度:中等装修;空置状态:闲置;权证编号:聊房权证古字第0111015006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性质:划拨;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第3层;证载权利人: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聊城管理处,由转让方负责协助办理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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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08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底价为单套房产底价,可单独受让。标的资产目前无租户、无抵押、权属清晰,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均为证载数据。 2.标的资产挂牌底价及成交价含增值税。 3.标的资产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的,申请转移登记时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4.意向受让方务必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部门提前核实房产及划拨房产过户条件、购买资格、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各税种征收规则,充分测算全部受让成本;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并接受全部费用承担规则与政策风险,成交后不得以对税费、土地出让金标准存在异议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5.本次转让需要缴纳的交易契税、不动产登记工本费,以及交易产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和手续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6.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面积等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面积等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踏勘联系人:许笑 ;联系电话:17626645682 8.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房产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仅就现有资料配合完成权属变更登记。非转让方因素导致不能过户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徐州市南郊翟山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卫国 | 注册资本 | 19079.7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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