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一批
围观数:20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5.54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815 | 保证金: 1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重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18至202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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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81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757 |
| 标的名称 | 重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一批 | 转让底价 | 5.5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8-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2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 名称 | 重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一批 | 计量单位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存放地 | 山东济南历城区 | ||
| 详细信息 |
1、本次转让标的为重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一批。标的整体转让,不可拆分。 2、标的详细信息见明细表。标的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现状进行交接和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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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18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无发票、无凭证、非全新,部分标的资产存在污损、磨损、外包装缺失等情况。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该标的资产一经转让概不接受退换,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对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产明细表(详见附件)等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真伪、品质、数量、重量、纯度、质量、状态等方面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资产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2、标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名称、规格型号、品质、数量、内部零部件缺失、是否报废、状态等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不予减价。其中电脑硬盘已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展示时对标的的权属、品类、质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质量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应予以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最终受让方不得以现场检验结果与标的资产明细表不符为由而拒绝签署合同或拒绝履约。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进行实地看样,认真研究查看标的实际情况,并签署《踏勘确认书》,《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材料的一部分。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的,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竞买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名称不准确,数量、重量存在短缺、零件配件不齐全、质量性能和完整性等方面存在瑕疵等为由提出异议或毁约。 4、交易过程中,若意向受让方发生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推进交易、放弃受让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等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采取扣除保证金、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处理办法。 5、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税率13%,对应税费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6、标的车辆必须过户,过户地不限,过户后转受让双方才能进行车辆移交;如车辆过户外迁,出档前禁止离开济南。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7、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8、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协议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竞买前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物名称不准确、相关资料不全、合同存在瑕疵、债权无法收回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如受让方未遵守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将相关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且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移交交割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资产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和风险。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重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81号夏都金地商业广场B座501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 看货联系人 | 殷磊 | 看货联系电话 | 1300174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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