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9.9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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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125.73万元
项目编号:MYCQ210019 保证金: 169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力源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10-29至2021-12-30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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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9.9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嘉诚国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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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滕州市善国北路42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枣庄市
法定代表人 李海东 成立日期 2011-12-05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4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125.73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9 45900000
2 枣庄鲁能力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9.9 9900000
3 大宗集团有限公司 9 9000000
4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 6 6000000
5 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5.1 5100000
6 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1 5100000
7 山东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5000000
8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4 4000000
9 滕州市华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3 3000000
10 滕州市春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5 2500000
11 其余2位股东 4.5 45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8,441.25 57,934.68 10,506.5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151.77 343.53 11.12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8,441.25 57,934.68 10,506.5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151.77 343.53 11.12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9,009.64 68,066.96 10,942.6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162.27 581.76 436.1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0-25
评估基准日 2020-12-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990 1,125.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125.73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2020年3月12日,枣庄鲁能力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枣庄力源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股东名称尚未做工商变更。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487505_A01号《审计报告》和中新评报字[2021]第0111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力源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泰山北路3177号
法定代表人 陈宁 注册资本 8316.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9%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125.7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协调标的企业办理向银保监会(局)申请对本次股东变更行为的批准,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不符合股东资格要求或未及时向银行监管机构提供其符合股东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导致转让交易最终无法达成,受让方同意将交易保证金扣除应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服务费和竞价佣金(如产生竞价)之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4、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受让方须符合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入股商业银行的股东资格条件。自行判断此次转让行为是否能够获取监管机构的批准,并承担相应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69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