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园艺街道舜师路与东外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菏泽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成明 | 成立日期 | 2005-10-27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各种坯布、色布、家用及室内棉纺织品(不含棉纺业);经营各种纺织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器材、配件、印染浆料、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自营进出口业务;服装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4,155.7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东营天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599.3 | 21,700.42 | -16,101.1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147.19 | 1,147.19 | ||
审计机构 | 山东同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5-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464.71 | 1,974.33 | 3,490.3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03.95 | -103.95 | ||
审计机构 | 山东同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464.71 | 1,974.33 | 3,490.3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03.95 | -103.9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同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7-21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5,464.71 | 6,130.07 | ||
负债总计 | 1,974.33 | 1,974.33 | ||
净资产 | 3,490.38 | 4,155.7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155.7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 2、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3日,作出(2017)05民破第1-12、16、19、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天信集团等十五家公司合并重整。因产业环境不稳定、企业持续亏损、资金紧张等原因,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停产至今,公司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同盛审字(2025)第027号、山东同盛专审字(2025)第009号《审计报告》及山东同盛评报字(2025)第016号《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东营天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蔡涛 | 注册资本 | 伍拾万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东营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营市财政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17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工商变更登记前标的企业产生的债务(税款、税款债权和滞纳金除外)全部由转让方承担。工商变更登记前所欠缴的全部税款、税款债权及滞纳金由标的企业和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位于转让标的公司所属宗地范围内的原山东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及附属院落所占用土地归转让标的公司所有,地上建筑物使用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与目前使用人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等均与转让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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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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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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