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石家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30亩地两年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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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4万元
项目编号:SWZC261042 保证金: 0.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石家泉村村民委员会 挂牌起止日期:2026-10-08至2026-10-13
竞价开始时间:2026-10-08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10-1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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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61042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石家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30亩地两年使用权转让 转让底价 2.4万元
挂牌日期 2026-10-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备案单位
详细信息

石家泉村集体土地共30亩,地块坐落于石家泉村东南岭,土地品质优良,适宜种植粮食农作物、各类经济作物,基础通行条件较好,农资运输、农产品采收方便。

土地四至情况:

地块1:东至:大辛庄地;南至:许德长、许甫林地;西至:许风庆地;北至:毕泗彬地;

地块2:东至;许振圣地;南至:石桥子地;西至:许德长地;北至:许甫洋地;

地块3:东至;许明义地;南至:许建武地;西至:许振兵、许甫林地;北至:许亦学地。

拟转出面积:30亩;拟转出期限:2年。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10-08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签署《资产受让承诺书》,《资产受让承诺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该项目年租金1.2万元,2年租金2.4万元。如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平均到每年租金。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收到交易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划转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划出价款,并向受让方退还保证金。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石家泉村村民委员会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石家泉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许振斌 开办资金 0
经费来源 其他 举办单位 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石家泉村村委会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许振斌 看货联系电话 13676349789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