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河口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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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539.5万元
项目编号:ZBZR250079 保证金: 5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13至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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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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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东营河口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万股股份/ZBZR250079)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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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营河口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兴路208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 林吉友 成立日期 2013-12-09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951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529.35162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 68000000
2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8 8000000
3 山东翰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 6000000
4 永瑞工贸(山东)有限公司 4 4000000
5 东营市百强商贸有限公司 6 6000000
6 山东胜龙石油有限公司 5 5000000
7 张玉升 3 3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378.2 10,947.76 8,430.4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72.62 142.32 94.86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4-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378.2 10,947.76 8,430.4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72.62 142.32 94.86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5-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360.58 11,917.43 8,442.6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47.28 14.83 12.1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衡岳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1-12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00 529.3516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29.351626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800万元,实缴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8%。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营河口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万股股份对应的评估值为529.351626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衡岳评报字2025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449号审计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7号
法定代表人 兰强强 注册资本 46819.21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东营市 河口区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转让持有河口中成村镇银行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39.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相关机构和单位咨询、了解受让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自行甄别、确认是否具备受让资格,交易中心及转让方确认其受让资格后并不意味其最终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无法通过监管机构审批的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9月2日第三次修正)中关于中资商业银行股权变更的股东资格条件及相关程序性规定;意向受让方资格须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括前银保监会)关于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管理规定。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代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5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办事处联系人 施先生 办事处联系电话 0546-6322581
办事处联系传真 办事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地址 办事处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