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嘉元锦里7号7区38号楼2-102房产和附属车库
围观数:48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550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565 | 保证金: 1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24至202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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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56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246 |
| 标的名称 |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嘉元锦里7号7区38号楼2-102房产和附属车库 | 转让底价 | 55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6-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0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523.03 | 备案单位 |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鲁(2022)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9975号 | 地址 | 龙口市府南二路南府东二路东嘉元锦里7号7区38号楼2-102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63.69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建成时间 | 2018-05-11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 详细信息 |
标的为钢混结构楼房,位于嘉元锦里7号7区38号楼,2-102房产建筑面积为411.28平方米。临街部分为附楼共2层,临小区内部分整体总层数5层,3层以上为住宅,中间连接部分1层为走廊和中空庭院,2层为露天走廊,委估房产所在层数1-2层,实际用途为商业,建筑物外墙贴石材和刷漆,铝合金窗,为精装修,临街面铝合金门窗,小区内部为2单元1楼和2楼西户,从小区内部单元门楼梯的1层和2层均设有防盗门,消音板吊顶,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门窗包套,贴踢脚线,卫生间、厨房铝扣板吊顶,墙面贴墙砖;水、电、暖、消防、通讯网络配套,车库位于房产楼下1层北侧,建筑面积为23.63平方米,所在层数1层,无装修,上滑式电动车库门开在小区内部,无窗,与房屋1层通过单独的防盗门联通,房屋购置时间较短,维护保养状况较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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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24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鲁(2022)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9975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龙口市府南二路南,府东二路东嘉元锦里7号7区38号楼2-102,不动产单元号:370681005205GB00003F0026001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68,282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411.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期限:2015年09月25日起2085年09月24日止,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363.69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47.585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1-2层,房屋类型:住宅,竣工日期:2018年05月11日。 2.标的车库不动产权证号:鲁(2022)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9974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龙口市府南二路南,府东二路东嘉元锦里7号7区38号楼车库04,不动产单元号:370681005205GB00003F0026000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车库/车位,面积:68,282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23.6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期限:2015年09月25日起2085年09月24日止,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2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633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1层,房屋类型:车库,竣工日期:2018年05月11日。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乾评报字(2026)第026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 ||
| 法定代表人 | 黄明利 | 注册资本 | 410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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