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发龙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及471.82万元债权
围观数:477转让底价: 1,137.21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30026 | 保证金: 113.7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水发龙田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5-29至2023-07-24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水发龙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635号3层 | 所在地区 | 上海市 - 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察可军 | 成立日期 | 2020-03-09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网络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材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471.82 | |
评估价(万元) | 434.73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龙田集团有限公司 | 60 | 6000000 | |
2 | 佛山厚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 | 2000000 | |
3 | 上海樱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20 | 2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273.17 | 613.17 | 66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47 | 0 | 0 | ||
审计机构 | 山东新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68.57 | 1,743.95 | 724.6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78 | 4.7 | 4.62 | ||
审计机构 | 山东新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72.11 | 2,146.27 | -474.1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77 | -97 | -9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德永诚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4-04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468.57 | 2,468.5 | ||
负债总计 | 1,743.95 | 1,743.95 | ||
净资产 | 724.62 | 724.5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34.73 |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金额1137.2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60%国有股权挂牌金额为665.39万元,截至 2022 年7月31日, 水发龙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息合计471.82万元, 债权挂牌金额为 471.82万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720万元人民币,其中:水发龙田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实缴出资600万元;佛山厚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实缴出资120万元;上海樱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实缴出资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60%股权为实缴出资对应比例。 3、项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总价款包含股权款及债权款),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德信评报字[2022]第05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鲁新天地会审字[2022]第Z7831号《审计报告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龙田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彩石商业街D区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成伟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生态集团权属上海水发龙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137.2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股权及债权首期付款均不低于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不得低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相关内容(方案置于交易中心备查)。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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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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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13.72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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