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一批存货及固定资产
围观数:721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415.05046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813 | 保证金: 9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28至2025-08-08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813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636 |
标的名称 |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一批存货及固定资产 | 转让底价 | 415.050464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8-0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评估结果(万元) | 415.050464 | 备案单位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存货具体信息 | |||
名称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闲置。 2、标的资产为一批存货及固定资产,存货包括原材料、废旧物资、再用周转材料;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存货及固定资产因使用年限长久,部分已无法修复使用。资产大部分存放于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徐州库房及靖边库房内。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2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7)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资产详见《资产评估明细清单》。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资产清单和数量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2、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资产评估明细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 3、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在标的全部移交完毕后开具专项发票。受让方须在最终实际成交金额的基础上另行支付相应税费。 4、该批资产主要分布在徐州、靖边地区,请知悉。 5、部分标的存在租赁关系,具体情况以交易所备查文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并接受部分标的租赁情况,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转让方承诺,项目成交之日起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的标的出租租金归项目受让方所有。(本款所述标的范围、租金以交易所备查文件为准)转让方、最终受让方因未履行本款承诺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向另一方赔偿全额损失。 6、转让方在标的的挂牌转让期内安排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联系人:肖经理,18201320908(微信同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徐州市西北郊大孤山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伟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