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汽车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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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6,582.85-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10026 保证金: 1,8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17至2021-11-17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银座汽车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项目编号 ZLCQ210026 监测编号 G62021SD1000024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6,582.85-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0 - 50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5000 - 500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5,000 - 5,000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3 - 3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山东银座汽车有限公司 5,000 100 30
战略投资者A 30
战略投资者B 24
战略投资者C 16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延期后扔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银座汽车有限公司拟采用转增同步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方。银座汽车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战略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额不低于6582.85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银座汽车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新引入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同步受让老股东持有的2000万元国有股权,受让价格不低于2633.14万元,合计交易总金额不低于9215.99万元。 混改完成后,老股东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战略投资方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70%。战略投资方须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为三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24%、16%。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重大事项详见大华审字[2021]0015811号《审计报告》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1374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银座汽车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沟街道经十路2289号银座国际汽车广场
法定代表人 刘岩 成立日期 2021-06-11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营业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租赁;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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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7-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805.13 1,404.45 5,400.6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4.48 -4.48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163055647M]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联合体成员为3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24%、16%,且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3、联合体成员(或其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至少有一家须具备全国性商业连锁企业运营经验(以工商登记信息或相关协议、合同文件为准)。
4、同等条件下,联合体成员或其核心管理团队具备汽车销售运营管理经验的优先。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银座汽车有限公司产权处置方案》、《银座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的全部内容。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标的企业在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工商变更之前将此次增资价款优先偿还山东银座汽车有限公司借款1,400万元。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为标的企业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管理、资金等资源支持。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延期后仍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7、在公告期满前,意向投资方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项目交易保证金1800万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8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3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撤牌,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摘牌,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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