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交易中心S4-10(A)--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名优特B1号楼、S3-5-商0001室、S3-8商0001室、名优特S4-10-商0001室、创业路B9-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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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79.35万元
项目编号:SWZC25099802 保证金: 0.6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09-09至2025-10-11
竞价开始时间:2025-09-09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0-13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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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5099802 监测编号 GR2025SD1001991
标的名称 农产品交易中心S4-10(A)--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名优特B1号楼、S3-5-商0001室、S3-8商0001室、名优特S4-10-商0001室、创业路B9-10号楼 转让底价 179.35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9-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11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7-03
评估结果(万元) 145.3263 备案单位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鲁(2023)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06790号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路西、艾科路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名优特S4-10-商0001
建筑面积(平方米) 263.75 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 -- 用途 商用
详细信息

房产坐落于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路西、艾科路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名优特S4-10-商0001,鲁(2023)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06790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9-09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产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南、华山路西李太屯三期商业楼。
2、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
3、标的资产总建筑面积为5784.26㎡。
4、标的所有权为聊城隆兴置业有限公司、聊城艾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委托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受让后与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5、如因国家政策及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产权未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不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如竞拍成功,转让方配合优先购买权人与受让方进行洽谈房屋续租等事宜。
7、看货联系人:胡经理,联系方式:18865200118。
8、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继续履行与标的资产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如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征信无异常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聊城经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滦河路南、庐山路西裕昌国际金融中心A区1号楼21层2102室
法定代表人 陈梁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胡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8865200118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资产转让清单 查看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