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东惠惠泰医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市北区大沙路18号M-4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斌 | 成立日期 | 1994-06-30 |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63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3,453.47757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768.641248 | 11,632.469284 | -3,863.82803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836.050109 | 48.545822 | 36.673391 | ||
审计机构 | 山东易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631.364946 | 10,487.042443 | -3,855.67749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171.461607 | 10.73858 | 8.150539 | ||
审计机构 | 山东易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2-2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884.060768 | 8,718.719435 | -3,834.65866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87.442828 | -4.072922 | -4.07292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华冉(济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4-16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6,631.364946 | 7,033.564864 | ||
负债总计 | 10,487.042443 | 10,487.042443 | ||
净资产 | -3,855.677497 | -3,453.4775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453.477579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截止2023年11月30日欠缴税费1692.48万元,滞纳金2069.42万元。 2.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ERP业务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不再提供使用。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华冉评报字[2024]0020号评估报告和鲁易成会审字[2024]第Z0024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解放路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恒 | 注册资本 | 31396.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国投公司关于同意公开转让青岛东惠惠泰医药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8.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本次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及法院诉讼,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定为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中存在使用转让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相关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标的企业现状接收公司全部产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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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8.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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