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金岸生态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及19511.1万元债权
围观数:681转让底价: 20,435.99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20016H | 保证金: 5,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5-24至2022-07-05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莱州金岸生态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仓街道永和路北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烟台市 | |
法定代表人 | 齐欣 | 成立日期 | 2021-11-04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19,511.1 | |
评估价(万元) | 924.8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 | ||
2 | 莱州市金海岸商贸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11-0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511.1 | 19,511.1 | 1,00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2-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39.01 | 19,517.66 | 721.3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42.31 | -142.3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12-09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1-04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0,511.1 | 20,667.21 | ||
负债总计 | 19,511.1 | 19,511.1 | ||
净资产 | 1,000 | 1,156.1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924.89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20435.99万元,其中标的企业80%股权924.89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4日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债权19511.1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024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中宇专审字(2021)第341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一区2号楼12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郜传省 | 注册资本 | 330101.11264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发展公司挂牌转让莱州金岸生态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0,435.9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及债权转让款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及债权转让款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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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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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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