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蒙阴县祝农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蒙阴街道经济开发区汶河三路27号两山产业园3号楼211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临沂市 | |
| 法定代表人 | 袁抗抗 | 成立日期 | 2025-12-08 | |
| 注册资本 | 壹仟万元整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谷物种植;蔬菜种植;中草药种植;薯类种植;花卉种植;食用菌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副产品销售;水果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种植;园艺产品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生物饲科研发;饲科原料销售;饲科添加剂销售;肥科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谷物销售;豆及署类销售;食品进出口;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包装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1,650.4368 | |
| 评估价(万元) | -0.864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济南利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5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051.039 | 2,051.039 | 0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0 | 0 | ||
| 审计机构 | 山东六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6-01-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051.0397 | 2,051.539 | -0.4993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0.4993 | -0.4993 | ||
| 审计机构 | 山东六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6-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051.0397 | 2,051.539 | -0.4993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0.4993 | -0.4993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4-09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1-31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2,051.04 | 2,050.46 | ||
| 负债总计 | 2,051.54 | 2,051.54 | ||
| 净资产 | -0.5 | -1.08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864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1000万元,实缴0万元。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价值为-0.864万元 2.标的公司所持有土地(不动产单元码为371328102032GB01010W00000000)北侧横一路、西侧纵一路尚未施工,南侧横二路未施工完成;目前项目没有正式道路接通,需受让方自行解决施工便道问题; 3.标的公司所持有土地(不动产单元码为371328102032GB01010W00000000)地势高差较大,南北最大高差11.8米,平均高差约5米,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4.标的公司所持有土地(不动产单元码为371328102032GB01010W00000000)当地土方来源受限,需受让人自行解决。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六合会审字[2026]第2003号《审计报告》及晟明评报字〔2026〕080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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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利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 ||
| 法定代表人 | 苗发超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历城区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历城控股转让临沂历悦置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650.4369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30%; 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分期付款期间,受让方按照剩余未支付转让价款年化4%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算。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8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8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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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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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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