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所属鲁B012U8奥迪机动车
围观数:193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0.8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551 | 保证金: 0.24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2-25至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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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551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869 |
| 标的名称 |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所属鲁B012U8奥迪机动车 | 转让底价 | 0.8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2-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3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01 |
| 评估结果(万元) | 0.8 | 备案单位 |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机动车品牌 | 奥迪牌小型轿车 | 车牌号码 | 鲁B012U8 |
| 车架号 | LFV4A24F8B3001206 | 权证 | 370015397302 |
| 登记日期 | 2011-01-30 | 颜色 | 黑色 |
| 排量(ml) | 2393ml | 数量 |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17.8万 | 年检至 | 2026-01-31 |
| 详细信息 |
1.标的奥迪牌小型轿车FV7241FCVTG(鲁B012U8)车辆车身黑色,车架号为LFV4A24F8B3001206,座位/排量为5座/2393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01月,年检有效期至2026年01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12月,截止2025年10月17日已行驶17.8万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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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25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3.标的车辆存在发动机严重漏油的情况。 4.其他事项详见品鉴字[2025]第Z1327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意见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实体现状接收标的。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作出受让决定的依据。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4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卓越世纪中心2号楼21层02-04房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坤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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