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东沟里集体经济组织所属25亩土地20年经营权转让
围观数:40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100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264 | 保证金: 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东沟里居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05至2025-11-13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1-05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1-1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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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264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东沟里集体经济组织所属25亩土地20年经营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1-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1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详细信息 |
四至界限:东至 东沟里土地 ,西至 电厂路 ,南至 东沟里土地 ,北至 东沟里土地 ,交通便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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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05 |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往后每年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签署《资产受让承诺书》(详见附件),《资产受租承诺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 该项目出租20年,每年租金5万元,共计100万元,分期支付。如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平均到每年年租金。 3、该项目成交后需承租方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建设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5、因原租赁方时间不到期,村与其终止合同,对方提出条件,下任租赁方需向原租赁方支付补偿款21万元,由下任租赁方支付。 6、该宗土地总面积25亩,其中包括其他林地约占3亩,建设用地(国土三调)约占22亩,其中,建设用地已咨询国土,暂不能用于建设,需由承租方办理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建设,出租方可以配合承租方办理审批手续,但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该标的目前有22.88亩土地处于在租状态,租赁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出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且收到交易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出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划出价款,并向承租方退还保证金。 6、除有明确的约定外,出租方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 7、承租方确保在租赁期内不得给出租方造成经济及其他损失,如出现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标的物。 8、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承租方使用或租用时,损失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9、在租赁期间如出现出租方、国家项目占用该地段或合同期满这两种情况其一的,合同终止,承租方建设及附属设施(地面给排水设施、电力线路、回填土方、地面及院墙)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厂房车间的建设以当时的评估价归承租方所有。合同终止后属于承租方财产由承租方1个月内自行清理完毕,费用自负,如遇国家占用若有补偿按上述各自所属享受。承租方超3个月未缴纳租赁费,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租赁合同终止,一切地面附着物归出租方所有。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东沟里居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东沟里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臣笃 | 注册资本 | 0 | |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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