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双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5层1505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卜庆超 | 成立日期 | 2022-10-10 | |
注册资本 | 8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蚯蚓养殖;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肥料销售;牲畜销售;谷物种植;水果种植;农业园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蔬菜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用菌种植;中草药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花卉种植;薯类种植;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业机械服务;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谷物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规划设计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燃气器具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424.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种业集团黄河三角洲有限公司 | 51 | ||
2 | 山东济世中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827.83 | 1,006.74 | 821.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125.31 | 15.57 | 14.8 | ||
审计机构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954.71 | 1,122.38 | 832.3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06.03 | 11.86 | 11.24 | ||
审计机构 | 山东振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95.88 | 863.74 | 832.1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98.6 | 32.4 | 30.7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铭润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4-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954.71 | 1,954.73 | ||
负债总计 | 1,122.38 | 1,122.38 | ||
净资产 | 832.33 | 832.3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24.5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铭润评报字〔2025〕第021号评估报告、鲁振会审报字〔2025〕第1008号审计报告、尤振济会内审字(2024)第076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种业集团黄河三角洲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黄三角农高区智慧路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蒋克华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3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农业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农业集团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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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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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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