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科技楼一层西商铺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240| 转让底价: 38.7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337 | 保证金: 2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农业大学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11至202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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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33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569 |
| 标的名称 | 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科技楼一层西商铺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38.7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1-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2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金桥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12.8207 | 备案单位 | |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24号 | 出租面积 | 156.35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规划用途为社区服务类(包括超市、便利店、快递、蔬菜等)。 | 出租期限 | 三年 |
| 免租期限 | 一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每年租金均按照成交价格支付,其中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其后每期的支付日期在合同里另行约定。 |
| 详细信息 |
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科技楼一层西商铺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24号,建筑物共1层。规划用途为社区服务类(包括超市、便利店、快递、蔬菜等),不允许经营现场制作和加工食品。不得经营以升学为目的的专升本、自学助考、考研辅导等教育培训项目;不得经营餐饮、食品加工行业等项目,不得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等项目;房屋建筑面积为156.3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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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11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每年租金均按照成交价格支付,其中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其后每期的支付日期在合同里另行约定。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科技楼一层商铺三年使用权项目所有权人为山东农业大学,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文化路24号,共1层,规划用途为社区服务类(包括超市、便利店、快递、蔬菜等),房屋建筑面积为156.35平方米。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2、标的整体出租,标的房屋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出租期限为3年。 3、该标的以3年租金价格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3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执行,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标的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5、标的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6、标的房屋经营超市、便利店、快递、蔬菜等;不允许经营现场制作和加工食品。不得经营以升学为目的的专升本、自学助考、考研辅导等教育培训项目;不得经营餐饮、食品加工行业等项目,不得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等项目;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金桥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山东金桥房估字T2023-ZX082号”《房产租金估价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全权负责运营期间房屋财产安全。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承租方严禁从事违法活动,接受公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情况下,承租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设施。承租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出让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承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其中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房屋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总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等高污染、高噪音行业;不得经营以升学为目的的专升本、自学助考、考研辅导等教育培训项目;不得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等项目;如若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承担法律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续存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为授权加盟机构,须具有加盟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价。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农业大学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冷畅俭 | 注册资本 | 129576.00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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