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北路328号2201-2203室、22#车位--福州市六一北路8处不动产产权转让
围观数:136转让底价: 676.8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21186H01 | 保证金: 2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2-27至2023-01-10 | 竞价开始时间:2022-12-27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1-11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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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21186H01 | 监测编号 | GR2022SD1001775-2 |
标的名称 | 六一北路328号2201-2203室、22#车位--福州市六一北路8处不动产产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676.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12-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1-1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752 | 备案单位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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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2-2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付款凭证。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不动产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328号。 2、本次转让不动产为房产6项,地下车库车位2项,共计8项(宗)。其中,标的1包括六一北路328号2201-2203室、22#车位,整体转让。标的2包括六一北路328号2204-2206室、23#车位,整体转让。详见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3、标的评估报告和清单仅供参考,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 4、标的不动产目前产权已划归转让方,但尚未完成过户,产权人仍为山东省办公厅驻上海办事处。转让方对产权过户事宜协调配合并担保。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闽华兴评报字(2022)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侵占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接收全部标的资产,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标的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交易税费等相关费用)。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西路10号308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 | 注册资本 | 10亿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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