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牌SGM6527AT 鲁F9G176--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所属帕萨特、别克等六辆机动车
围观数:672转让底价: 1.401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149H1019 | 保证金: 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9-08至2023-10-11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9-0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2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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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149H1019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457-3 |
标的名称 | 别克牌SGM6527AT 鲁F9G176--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所属帕萨特、别克等六辆机动车 | 转让底价 | 1.401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9-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1.5567 | 备案单位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别克牌SGM6527AT | 车牌号码 | 鲁F9G176 |
车架号 | LSGUD82C69E025419 | 权证 | 370012086126 |
登记日期 | 2009-09-27 | 颜色 | 蓝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39.1 | 年检至 | 2023-09-30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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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9-0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 2、标的车辆详细信息请见附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大恒正资评咨字[2023]第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97号南山世纪大厦A座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浩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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