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发华夏家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及480.31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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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990.31万元
项目编号:SZZR240059 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水发华夏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30至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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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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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水发华夏家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及480.31万元债权/SZZR240059)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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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水发华夏家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中关村领创济南1号楼905室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 陈啸虎 成立日期 2021-10-18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互联网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电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五金产品批发;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共享自行车服务;家政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14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480.31
评估价(万元) 406.796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水发华夏集团有限公司 51
2 山东家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454.02 2,073.87 380.1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92.01 -621.17 -621.22
审计机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3-10-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56.94 5,175.81 -18.8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13.09 -399.09 -399.02
审计机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4-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509.77 4,802.63 707.1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81.97 -27.47 -27.47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8-02
评估基准日 2023-10-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8.87 797.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06.7964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金额990.31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51%国有股权挂牌金额510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息合计共480.31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480.31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标的企业与济南金控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售后回租协议,,转让方为保证人,具体详情及抵押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转让方在此明确声明并承诺,对于其持有的山东水发华夏家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项下所附带的全部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均随同本次股权转让一并无条件地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受并承担上述全部担保责任,届时,受让方同意与相关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变更手续,担保责任自新的担保合同成立时生效(如需办理相应登记变更手续的,则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效),受让方即成为上述担保责任的新承担者,享有与转让方原先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双方确认,本次担保责任的转移,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必要的审批或许可。如有任何因上述担保责任产生的纠纷或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标的企业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股东均已完成实缴出资。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水发华夏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18层1821室
法定代表人 丁海平 注册资本 1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1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水发新能源权属水发华夏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山东水发华夏家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请示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990.3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原标的企业人员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签订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