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临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5%国有股权
围观数:2087转让底价: 239.01万元 | |
项目编号:YQCQ210013 | 保证金: 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7-06至2021-08-02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交(临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环球中心A座1907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临沂市 | |
法定代表人 | 孔凡亮 | 成立日期 | 2019-05-23 | |
注册资本 | 4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建设工程、站场工程、车场工程、船坞工程的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研发;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39.0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80 | ||
2 | 临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117.69 | 161.57 | 956.1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02.83 | 287.94 | 264.01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0-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117.69 | 161.57 | 956.1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02.83 | 287.94 | 264.01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1-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36.07 | 21.92 | 914.1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7.55 | -40.32 | -41.9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06-28 |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117.69 | 1,117.62 | ||
负债总计 | 161.57 | 161.57 | ||
净资产 | 956.12 | 956.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39.0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其中,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为80%,实缴出资48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为80%;临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为20%,实缴出资12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为20%。 2021年1月6日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其中,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2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为80%,实缴出资48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为80%;临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为20%,实缴出资12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为20%。 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25%国有股权,对应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50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众环审字[2021]0210237号《审计报告书》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534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 | ||
法定代表人 | 都业洲 | 注册资本 | 673181.69447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转让持有中交(临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的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39.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新老股东继续按照章程约定于2040年5月7日前认缴资本全部实缴到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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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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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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