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镇吕庄小学前院东区及后院房产、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武城镇吕庄小学房产和院内外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94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4.917466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5136401 | 保证金: 1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武城县武城镇人民政府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18至2025-11-24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1-1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1-25 10:00:00 |
| 数量: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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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36401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620 |
| 标的名称 | 武城镇吕庄小学前院东区及后院房产、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武城镇吕庄小学房产和院内外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4.917466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5-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2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4.917466 | 备案单位 | |
| 地址 | 出租面积 |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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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18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往后每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武城县武城镇吕庄小学,所有权人为武城县武城镇人民政府,使用状况为闲置,土地使用证号为武国用<2016>第079号,证载面积20719.7㎡,地类用途为科教,其中前院东区房屋面积881㎡,土地面积5929.37㎡;前院西区房屋面积863.5㎡,土地面积5883.63㎡,后院房屋面积70㎡,土地面积7092㎡,详见租赁明细表。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自行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踏勘联系人:杨主任,13853406886。 3、标的以年租金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 4、本项目参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租赁期内总租金收取承租方基础服务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交易合同》,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3万元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住建委办理装修改造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装修方案需通过消防验收,并将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出租方。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未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交易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消防、维修、水电暖、网络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不得损害出租人权益、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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