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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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10,000-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20002 保证金: 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10%收取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2-01-29至2022-03-30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ZLCQ220002 监测编号 G62022SD1000005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0,000-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2.05 - 22.05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8,486.0829 - 8,486.0829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000 100 77.95
战略投资者A 17.64
战略投资者B 4.41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延期后仍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山港保理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山东港口产业链供应链挖掘业务场景,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外部市场化业务占比较小,导致市场化开拓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在当前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日益增多、竞争日趋加剧的大环境下,亟需增资扩大净资产规模,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增资扩股通过引入外部战略投资方其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及业务场景,加速山港保理融入外部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化展业能力、经营能力与风险防控抵御能力,加快推进山港保理迈向高质量发展。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1家战略投资方。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486.0829万元,增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标的企业资本公积。战略投资方须以联合体的形式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为2家,其中一家投资者认购注册资本6788.8663万元,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17.64%,另一家投资者认购注册资本1697.2166万元,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41%。 增资完成后,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84,86.0829万元,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77.95%,战略投资方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22.05%。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重大事项详见鲁泽正资评[2021]第QD0430号《评估报告》及青辰和会审字(2021)第1072号《审计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C座3楼308室
法定代表人 尹会强 成立日期 2017-05-10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营业范围 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22,211.48 89,124.48 33,08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083.71 1,470.14 1,097.07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5,673.43 43,684.49 31,988.9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36.85 2,212.44 1,657.43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8,758.23 38,425.72 30,332.5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93.65 413.69 308.8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4-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45,860.58 111,897.16 33,963.4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706.38 1,168.55 876.41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省港口集团 [91440300MA5EHE5525]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省港口集团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者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符合保理行业法人股东监管条件。
2、意向投资者须具有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及相关业务背景,能够与标的企业产生协同效应。
3、意向投资者须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形。
4、意向投资者须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且不涉及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5、意向投资者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6、意向投资方须以联合体的形式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为2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签订《增资协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4.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3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进场协议 查看附件材料